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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進發熱門診建設
重點工作為:加快推進鄉鎮衛生院發熱診室(門診)建設,力爭到2023年3月底覆蓋率提高到90%左右。
對于鄉鎮衛生院發熱門診設備配置方面,政策要求:根據就診量增配相應的醫護人員,完善消毒、檢查檢驗、應急搶救等相應設備和藥品配置。
這意味著,2023年初,基層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相關檢驗及醫療設備還會有一輪需求潮。
方案總體方針就是要發揮縣域醫共體牽頭的縣級醫院(包括縣人民醫院、縣中醫醫院)在農村地區醫療服務體系中的龍頭作用,形成縣、鄉、村三級聯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服務體系。
統籌城鄉醫療資源,按照分區包片原則,建立健全城市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與縣級醫院幫扶機制,實現發熱等新冠相關癥狀患者的基層首診、有序轉診。暢通市縣兩級轉診機制,提升農村地區重癥救治能力,全力保障農村地區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。
為落實縣域新冠分類分級診療工作,該方案對鄉鎮衛生院、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、定點醫院、亞定點醫院、城市對口幫扶醫院等主體的責任和任務予以進一步明確。
分級原則
無癥狀/輕型:
采取居家治療,鄉鎮衛生院會同村及村衛生室做好藥品發放、指導健康監測。超出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的,在縣域醫共體牽頭縣級醫院的指導下,及時將患者轉診至對應的定點醫院。
普通型/高齡合并嚴重基礎疾病但病情穩定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:
轉診至醫聯體對應的亞定點醫院。
以新冠肺炎為主要表現的重型/危重型/需血液透析的病例:
轉診至縣級定點醫院傳染科、重癥醫學科或者城市定點醫院集中治療,危重型收治于ICU病房,重型收治于亞ICU病房,需血液透析的收治于普通病房。
以基礎疾病為主的重型、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礎疾病超出鄉鎮衛生院、亞定點醫院醫療救治能力的:
轉診至縣域醫共體牽頭縣級醫院相應專科或者重癥醫學科治療,情況緊急的可直接到有相應診療能力的醫療機構就診。縣級醫院不是三級綜合性醫院或能力不滿足患者救治需要的,及時轉診至城市對口幫扶醫院。若患者不具備轉診條件的,由城市對口幫扶醫院派出專家組下沉縣級醫院指導救治。
如此一來,實則對各級醫療機構的新冠肺炎處置能力和承接能力提出了新要求。
配齊ICU、檢驗等醫療設備
針對各級醫療機構科室建設、救治設備與物資儲備等方面,通知做出對應規定。
《通知》指出:
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,具備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均要設置發熱診室(門診),發熱診室要有具備執業醫師資格人員,完善消毒、檢查檢驗、應急搶救等相應設備和藥品配置,具備預檢、分診、篩查功能。
提高醫聯體牽頭醫院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能力,加快推進ICU病房、緩沖病房、可轉換ICU床位建設。
要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支持作用,實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發熱診室(門診)遠程醫療全覆蓋,加強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門診電子病歷互聯互通,推動有序雙向轉診等等......
毫無疑問,為跟上國家政策的步調,下一步,全國各級醫院必須加快配齊相關醫療設備,以應對“大放開”后的各種診療需求。
目前而言,全國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均設置了發熱(診室),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、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仍舊面臨醫療人才不足、醫療設備不齊
按照國家衛健委所發布的設置標準,發熱門診醫療設備配置需包含CT、監護儀、心電圖機、除顫儀、呼吸機等。
《通知》發布后,缺失的診療設備必須在短期內得到補充,才能真正發揮“先鋒官”的戰場優勢,而這也將為相關醫械廠家、經銷商帶來一波配置盛宴。
同樣的,根據要求每個ICU床位需配備床旁監護系統,進行心電、血壓、脈搏血氧飽和度、有創壓力監測等基本生命體征監護。
為便于安全轉運患者,每個重癥單元至少配備1臺便攜式監護儀,隨著大量ICU病房、緩沖病房、可轉換ICU床位的建設,也將同步給相關醫療設備帶來可觀的市場增量。
附:鄉鎮衛生院發熱診室設備配置參考標準(官方發布)
附:鄉鎮衛生院發熱診室設備配置參考標準(官方發布)